財政部印發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實施,進一步提高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運營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衛財務發〔2020〕27號)提出:公立醫院要加強風險控制管理和經濟合同管理。
一、內部控制就是把權力關在籠子里,讓權利在制度的軌道上運行。公立醫院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保證醫院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進而提高醫院經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內部控制必須貫穿醫院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關注醫院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
二、法律風險是公立醫院運營管理中面臨的最大風險。在公立醫院經濟運營中要重點關注自身面臨的風險點在哪里,把尋找、發現、防范風險作為醫院管理者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律風險是公立醫院內部控制最大的風險,很多企業破產的教訓給公立醫院提個醒:疏于防范或控制法律風險、不重視法律風險可能導致醫院的重大損失甚至破產。當今及未來,公立醫院面臨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多,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必須有效防范法律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損失的發生。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公立醫院經濟運營活動就是組織并進行法律風險防控,這是醫院自身發展壯大的重要保障,醫院要想發展壯大,必須減少因法律風險造成的損失,不斷積累資產和財富。
三、公立醫院必須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規范》要求: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進行賬務處理。醫院財務部門要設立合同會計,所有付款必須由合同會計審核簽字。保證合同付款的進度和金額,保證合同中貨物或服務與發票中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等必須一一對應,否則合同會計不簽字,財務負責人不簽字,不予支付款項。例如檢驗外送,檢驗科送到財務部門的發票必須附檢驗項目明細,合同會計要審核該明細是否與合同相符。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公章可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和司法實踐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公立醫院要加強合同簽訂風險防控。對于銀行及大型供應商等擁有著優秀律師團隊的企業尤為重視,防范合同簽訂中的隱性陷阱,俗語叫下“套子”。合同簽訂要規范,注意合同日期,以簽訂日期為基礎,關注各個日期的邏輯關系及合理性,如交貨期限、付款期限、驗收期限、開票期限等。例如:不簽日期、或簽字日期在付款之后、或在政府采購批文日期前、或在中標通知書之前、或者沒有法人或法人授權人簽字等。按照時間先后順序正確排列應該是:政府采購批文、中標通知書、合同、發票,付款時間。
五、公立醫院控制合同簽訂風險具體內容。①關注合同風險分類:經營風險:即市場變化,法律風險:即主體風險、簽訂風險、條款風險、效力風險、履行風險、管理風險;②重視風險環節:合同管理起源于主體、來源于簽訂、表現于履行,加強合同流程管理有助于大幅度降低合同風險;③把控合同各條款風險:主體資格,簽約對方的法人執照、對應資質、經營范圍、行政許可、按期年檢,如果主體變更并尚未完善相關手續,不接受、不簽訂合同;④完善標的描述,注意三個重點事項:進口設備的產品名稱不可單獨用英文描述、標的價格不可以用外幣計量與表述、成套系統或設備須有相應單項報價作為附件;⑤明確支付條款:訂金&定金、預付款,定金是支付方的擔保方式、買方違約無權索償、賣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占合同約定金額20%;訂金是單純的支付方式,不具有擔保性質,可沖抵賬款,違約時如數返還;違約金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和定金不能同時使用。
六、公立醫院合同控制需要關注幾個方面。①加強合同基本分類:即設備采購類、維修服務類、信息系統類、工程建設類、捐贈類、戰略合作框架協議;②標注合同基本條款: 即合同主體,標的描述,包裝運輸,交期地點,雙方權利義務,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及免責,知識產權與保密,訴訟索賠,補充條款與附件,法人或授權人簽字蓋章等;③履行簽約前主要流程:提出需求,市場調研、談判協商、招投標、領導批示、內部溝通、多次議價、下達決議、正式簽訂;④質保金與質保期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提前支付;⑤避免倒簽合同(或補簽合同) ,主要弊端是不能真實反映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容易產生糾紛;⑥盡量不要約定自動續簽,訴訟地盡量選擇本地法院;⑦注意格式化免責及限制條款,詳細閱讀所有免責及限制條款、嚴格甄別霸王條款與軟條款、保持嚴謹慎重的簽約態度;⑧不簽陰陽合同,也稱為黑白合同,即當事人及政府備案機關持有兩套不同內容的合同, 備案合同是陽合同, 當事人所持合同是陰合同。
七、公立醫院要加強合同管理與賬務處理。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對方單位提出變更、解除經濟合同原則上不得同意,確因不可抗力因素要變更、解除經濟合同的,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雙方進行協商并統一意見后,才可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與醫院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務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要關注合同違約金開什么發票以及怎樣進行賬務處理等問題。收到違約金計入營業外收入,未發生實際交易即違約,因無經營行為開具收據就可以;如果產生了經營交易必須開具發票,原合同已經履行的,就與貨款發票開到一起。
總之,《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重大行政決策造成重大損失,不管被調走或退休,都要終身追究責任,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單位負責人要對合同管理這個“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視,對本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